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行为一般包括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网站名称、域名主体部分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创设和完善竞争环境等。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而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我国经济法 。
其主要是以调整国家在干预和调控市场经济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为基本内容的法律规范,因此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当属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一部重要的部门法。
律讼网提醒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有: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1.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创设和完善竞争环境,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4.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5.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