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施工合同无效且工程验收不合格,修复合格则承包人承担费用;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工程款,发包人有过错也需担责。合同有效但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参照前述规定。
当面临工程质量事故时,赔偿标准并非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赔偿标准需根据修复后的验收结果而定。
1.若修复后验收合格,发包人有权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若修复后验收仍不合格,则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且因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若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施工合同有效但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工程价款结算也需参照前述规定处理。
律讼网提醒,当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受损害方当然可以要求赔偿。虽然工程款可能不予支付,但双方各自遭受的损失都应得到合理的赔偿。根据相关规定,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1.发包人可能面临投资、建材价款、劳务费、设备租赁费、贷款利息以及对第三人的赔偿金等损失。
2.而承包人则可能面临机械设备租赁费、工人工资、垫资等损失。
因此,当工程质量不合格时,要求赔偿是合理且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