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书面财产约定的合法条件是:
1.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约定的订立必须双方自愿;
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
4.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第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夫妻共同财产有效的。律讼网提醒您,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婚前申办,也可以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保全期内申办。协议的公证申请由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或协议签订地管辖,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已婚人士仍须提交结婚证当事人书写协议草案有困难的,公证人可以代为书写有关财产的证明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1.开头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
2.正文部分写明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定立的协议,协议内容可以约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落款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协议的时间。
本文作者: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