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
202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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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中道德的解放与人性的发展,让婚姻的缔结不再束缚着人的一生,离婚率愈来愈高让许多人在开始结婚前就开始考虑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尤其是不动产,那么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下面就由律讼网小编为您解答。

随着社会中道德的解放与人性的发展,让婚姻的缔结不再束缚着人的一生,离婚率愈来愈高让许多人在开始结婚前就开始考虑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尤其是不动产,那么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下面就由律讼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就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综上所述,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要根据上述三种情况而定,当然,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来划分。以上就是律讼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内容。希望小编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作者:鲁班
本文来源:律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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