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15天未处理即算逾期。如果行驶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受到交警当场处罚,驾驶人员应在被处罚后15日内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律讼网提醒您,交通违章逾期后缴纳罚款的,每日加收的滞纳金为罚款本金的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车辆违章处理要带以下证件: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本文作者: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