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第63条违法停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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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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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第63条违法停车的处罚是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者收到罚单的情况下是需要及时缴纳罚款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有三种,分别是违法停车告知单、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和城市管理行政违法停车告知单。

一、交通法第63条违法停车的处罚

交通法第63条违法停车的处罚是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二、违法停车告知单有几种

违法停车告知单有三种。第一种交警贴的罚单叫做违法停车告知单;第二张是协警贴的罚单,叫做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第三种是城管贴的罚单,叫做城市管理行政违法停车告知单,这种罚单处理去交警队,而是去城管单独的柜台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三、违法停车告知单逾期怎么办

违法停车告知单可由当事人直接去车管所处理。交管部门贴完违法停车告知单会进行核实确认,然后发送违章短信告知驾驶人有违章待处理,当事人就可携带证件前往车管所处进行处理。律讼网提醒您,如果逾期处理的,当事人要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缴纳滞纳金,或由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本文作者: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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