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悲凉,白发人送黑发人本就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然而亲人间的算计更加令人心寒。
父亲去世后,孙子为了独占遗产,竟欺骗自己年迈的奶奶签下放弃继承声明。这份声明是否有效?遗产又该如何分配?
2017年,老黄因故去世,因早年离婚后一直未娶,父亲又早早离世,因此其法定继承人仅有母亲杨老太和儿子小黄。老黄去世后,儿子小黄故意对杨老太隐瞒死讯,并哄骗其说自己的孩子要落户,需办理老黄房产的过户手续,相关部门要求提交声明书。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让杨老太签字。
杨老太不知道事情真相,便在小黄事先准备的《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上签字。然而,杨老太从别人那里得知老黄已经去世的消息,察觉到了一丝异常,于是便找到小黄要求分割遗产,两人就继承问题发生纠纷。杨老太遂将小黄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放弃继承声明,重新分配遗产。
要判断杨老太是否还拥有继承权,就需要判断所作出的放弃继承权声明是否有效。
一、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一般包括两种: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或者遗嘱而获得的继承的资格;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具备法定继承条件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可以接受、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性的继承权。
二、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但是放弃继承需要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是用欺骗、威胁等手段,让其作出虚假意思表示,则放弃继承无效。小黄以孩子需要落户为由,哄骗杨老太签下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且杨老太的真实意思为配合落户而签下的,并非放弃继承遗产,因此,应当认定为无效。
综上,因欺诈、威胁或胁迫等强制手段,迫使继承人作出非真实表示的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无效,老黄的遗产应由小黄和杨老太共同继承。老年人对于协议的内容阅读理解能力很弱,有时候无法看清协议的真实内容,若为了利益欺骗老人,不仅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违背了风序良俗。
其实不仅仅是老年人,每个人在签订协议时都应该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避免自己吃亏上当,若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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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可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