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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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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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概述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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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罪行相对较轻,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可能判处较重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类犯罪嫌疑人因身体或生理原因,取保候审更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在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结的情况下,为了防止超期羁押,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的程序

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 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3. 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人或保证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2. 保证金数额: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 保证金管理: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4. 取保候审期间义务: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如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违反规定的,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5. 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允许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暂时获得相对自由。下面详细介绍取保候审的条件、程序和规定。

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案件通常情节较轻,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这类案件,如果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则可以考虑适用。

  3.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羁押到期限,但案件还未办结,需要继续调查处理时,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4. 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病无法正常接受审判,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特别照顾的,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程序

取保候审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在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如果决定同意,则会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知执行机关。

  3. 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取保候审措施,并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法院会将有关材料送交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进行执行。

  4. 变更与解除: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有必要,可以变更或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例如,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且未重新犯罪,则可以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退还保证金。

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取保候审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了新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取保候审的一般规定、决定、执行、变更、解除及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规定旨在减少不必要的逮捕和羁押,保障人权,同时确保司法公正。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种相对灵活且人性化的司法措施,适用于多种特定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通过严格的程序和明确的规定,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秩序和社会稳定。

取保候审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有何差异?

取保候审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和条件

    1. 在中国,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其适用条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51条、60条第二款所规定。相比之下,英国的保释制度适用范围更广,理论上无论什么性质的案件都可以申请保释,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会拒绝保释。

  2. 运作程序和保障机制

    1. 美国的保释制度较为成熟和规范化,具有相关的配套措施和保障机制,包括职业化的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队伍,独立的司法制度和司法审查等。而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在实践中如何兼顾执法需要与公民权益也面临挑战。

  3. 保释金经纪人制度

    1. 美国特有的保释金经纪人制度是私人盈利性组织,被告人在获准保释之前,先向保释金经纪人支付费用。这一制度在中国并不常见。

  4. 监控措施和决定机关

    1. 保释和取保候审在监控措施和决定机关上也存在差异。例如,在英国,保释作为公民的一种权利,除了特定情况外,如被指控犯有叛国罪的人,通常可以申请保释。而中国的取保候审则更多地体现了国家警察权和司法权的体现,其适用时存在较大的弹性。

  5. 律师的作用

    1. 在英美国家或地区,律师在保释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支撑着对抗制的诉讼模式,使辩护功能在每一个诉讼阶段和环节都有所为。而在中国,律师在取保候审中的作用可能不如在英美国家那样显著。

取保候审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运作程序、保障机制、监控措施、决定机关以及律师的作用等方面。

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标准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标准主要依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该规定指出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具体评判标准包括:

  1. 案件性质、起因以及罪行的轻重: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罪名直接反映了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这是判断其是否可能对社会造成危险的重要依据。

  2. “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量因素:这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情况,如是否有前科、是否有可能逃避法律制裁等。

  3. 其他特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这些情况在实践中也被视为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标准提供了基本的评估框架,但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确保取保候审措施能够有效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

如何具体操作取保候审的变更与解除流程?

取保候审的变更与解除流程具体如下:

  1. 提出申请: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口头或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 审核条件:办案人员对提出的解除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的刑事责任;

    2.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发现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

  3. 填写报告书:若符合解除条件,案件承办人需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

  4. 审查同意:经过办案单位的审查同意后,正式办理解除手续。办案人员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的行为限制有哪些具体规定?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的行为受到一系列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1. 离开居住地的限制:未经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 住址和联系方式变动的报告义务: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 定期报到:需要定期向警方或法院报到。

  4. 避免接触相关人员:应避免与案件相关的证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接触。

  5. 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6.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7. 进入特定区域的限制:根据案件情况,可能被责令不得进入特定的区域。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被告人人权保护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被告人人权保护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适用取保候审: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规定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和程序,确保其在刑事司法政策中的少捕慎诉慎押原则下得到合理应用。

  2. 尊重和保障人权: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旨在通过不关押犯罪嫌疑人来实现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从而保障其人身自由和诉讼权利。

  3. 明确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或工作单位变动需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等,这些规定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又确保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4. 与律师沟通:被告人应当积极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制定合理的防御策略,并了解自己的权利,包括取保候审的程序和规定、案件的审理进展等情况,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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