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怀孕流产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伤残
202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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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怀孕流产一般不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但男方存在过错的,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一、恋爱期间怀孕流产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女方在恋爱期间流产的,男方一般不需要对其进行补偿。如果是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女方流产的,那么男方要给予的是赔偿也不是补偿,赔偿的费用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女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流产有产假吗

流产有产假,具体如下: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产假三十天;

4.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流产假公司正常给发工资吗

律讼网提醒您,流产假公司正常给发工资,流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本文作者:鲁班
本文来源:律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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