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是指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关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罪名: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是狭义上的涉黑案件,涉及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强迫交易罪: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服务,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进行威胁或者恐吓,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赌博罪: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指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无理取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非法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指未经许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行为。
聚众斗殴罪:指三人以上为一方,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聚集的场所,结伙斗殴,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洗钱罪: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等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其他相关罪名:如非法拘禁、绑架、贩卖人口等。
这些罪名涵盖了涉黑犯罪的主要类型,旨在打击和预防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涉黑犯罪的最新法律修订和案例分析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中。2023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33批共三件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指导性案例186号《龚品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些案例总结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和认定标准,强调了在审判阶段解决涉黑涉恶案件财产问题的重要性。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2022年12月30日发布了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聚焦于当前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情形,如网络“套路贷”、网络舆情敲诈、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等信息网络重点犯罪领域。这些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有助于指导司法实践,提高对涉网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
有效预防和打击涉黑组织的策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把握本质特征,准确定性打击:根据,检察机关在处理涉网络黑恶犯罪时,会重点审查组织的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确保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准确打击。这表明,了解并识别涉黑组织的本质特征是制定有效策略的关键。
创新反制策略和措施:提到,通过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不断创新“以专制专、以快制快”的反制策略和措施,实现精准打击。这意味着,针对涉黑组织的新兴领域如“套路贷”“校园贷”等,需要采取专门的、快速的打击策略。
调整主攻方向,完善斗争策略:指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根据形势特点不断调整主攻方向,完善斗争策略。这说明,随着形势的变化,打击策略也需要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挑战。
依法严惩,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强调了新时代扫黑除恶要坚持打早打小,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这表明,依法严惩涉黑组织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都提到了将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这说明,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打击涉黑组织是必要的。
严查“保护伞” :指出,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即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或包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行为。这表明,打击涉黑组织的同时,也要清除其背后的腐败分子。
涉黑犯罪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的具体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破坏市场秩序:涉黑涉恶组织通过对民营市场主体施加暴力、威胁等手段,巧取豪夺、垄断经营,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发展。
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在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拉票贿选、恐吓选民等行为破坏了选举的公正性,进一步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破坏社会生活秩序: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影响政治稳定:涉黑涉恶犯罪活动不仅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还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威胁到国家的政治稳定。
阻碍高质量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打击涉黑涉恶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如果没有这些打击行动,涉黑涉恶组织的存在会严重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国际范围内,成功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广东省汕尾市。
涉黑犯罪的心理学背景和社会原因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个体内部的心理因素对犯罪行为具有重要影响。例如,贫困、缺乏教育和融入不良社会环境等都可能增加犯罪行为的风险。此外,未成年人涉黑犯罪的原因也包括家庭管教失当、学校教育欠缺以及其他社会原因。这些心理因素和社会背景共同作用,导致了涉黑犯罪的发生。
从社会原因来看,涉黑犯罪的形成是多方面的。首先,当前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社会对某些方面的控制弱化是主要原因之一。其次,社会转型时期,道德沦丧、闲散人员增加、人员高频流动、社区弱化以及官员腐败等因素都促进了涉黑犯罪的发展。此外,城乡差别和社会不平等现象也是导致涉黑犯罪的重要社会原因。
在具体案例中,街角青年通过模仿“黑道文化”,逐渐养成涉黑犯罪心理并固化犯罪行为模式。这种文化的影响使得他们更容易参与到涉黑经济活动中,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