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到起诉的时间大概需要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以后可以自己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也可以让聘请的律师或者近亲属申请。当事人处于侦查阶段的,应该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应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应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律讼网提醒您,犯罪行为人被批捕的后果是: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反之,没有查清犯罪事实的,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本文作者:刘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