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怎么答辩

刑事
202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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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其中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就刑事自诉案件怎么答辩、刑事自诉案件特点、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以下由律讼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其中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就刑事自诉案件怎么答辩、刑事自诉案件特点、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以下由律讼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自诉案件怎么答辩

示例刑事自诉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答辩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上诉人、申诉人,即被答辩人提出起诉、上诉、申诉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二、刑事自诉案件特点

刑事自诉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三)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四)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三、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刑事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就是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等,得有受害人自己提起的案件,以上就是由律讼网小编编辑整理的与刑事自诉案件怎么答辩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律讼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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