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法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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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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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东易日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京01破申1179号之一],北京一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公开竞争,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东易日盛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东易日盛表示,公司虽然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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