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会怎样解决
在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时,若有任何一方未能够按照规定日期履行应尽的扶养费支付义务,那么他们所涉及到的未成年子女便拥有了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促使其亲生父母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抚养费用。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所在地区的生活水准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从而确定出一个既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权益又合理可行的抚养费用标准。
与此同时,法院还会对抚养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及具体的支付方式作出严谨且明确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什么叫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书,主要是指遗赠方与扶养方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合约,这份协议明确了扶养方需要承担遗赠方的生老病死等生活照顾责任,并且在遗赠方去世之后,能够依照此协议的规定获得遗赠方的财产权益。
相对于我国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等多种遗产继承方式,遗赠抚养协议在众多继承方式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尤其当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共存但其内容互相矛盾时,遗赠抚养协议则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
从本质含义来看,遗赠抚养协议事实上属于一种具备经济利益交换性质的双向合同。
扶养方需履行约定的义务,从而获得接受遗赠的权利;而遗赠方在享受被扶养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将遗产赠送给扶养方的义务。
然而,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获得遗产时往往不涉及任何经济补偿,因此在遗产分配问题上,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明显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本文作者:包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