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工资导致员工被迫辞职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我搜索到的资料,农民工是法律援助的优先考虑群体之一,在面临诸如拖欠工资、工伤事故处理等重要问题时,他们有权向所属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支援申请。
此外,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或仲裁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并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因经济原因无法承担相关费用,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指派的律师提供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如果遇到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金。
总之,当公司不发工资导致员工被迫辞职时,员工完全有权利申请法律援助,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公司不发工资导致员工被迫辞职时,申请法律援助的具体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首先,申请人需要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根据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证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文件,如经济困难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
提交申请:将填写好的法律援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人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
审查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申请人是否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以及申请人是否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决定是否提供援助: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情形,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办理相关援助手续,法律援助人员将开展援助工作。
实施法律援助:在获得法律援助后,申请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被认定为“被迫辞职”的员工: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存在违法用工情形,如规章制度违法、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等。
公司未经与员工协商,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如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等,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针对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要求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如果通过行政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赔偿金。
刑事追责: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犯罪(例如挪用资金、诈骗等),劳动者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用人单位的刑事责任。
总之,劳动者在面对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应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政府指派律师提供帮助的条件和程序主要涉及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两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说明:
指派条件:
经济困难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至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申请人符合通知辩护情形时,应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并送交相关法律文件。
群体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应当指派业务能力较强、政治素质较高的律师承办。
刑事案件:应指派执业律师担任辩护人,不得指派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单独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且没有受过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指派程序:
指派条件:
政府聘请:政府可以由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或者数名律师担任,也可以由同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组)担任。
资质要求:法律顾问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业务水平。
职责与活动:
合同规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和政府委托的权限进行活动,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也不得从事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
会议参与:受政府委托,律师可以参加政府顾问单位的有关会议,就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对于审议事项的法律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对于确有法律障碍的事项提出建议。
政府指派律师提供帮助的条件和程序包括明确的指派条件、合理的指派程序以及具体的职责和活动范围。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步骤的详细指南如下:
通过官网投诉:可以从劳动部门的官方网站找到投诉入口,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投诉。
电话投诉:直接拨打相关劳动部门的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现场投诉:携带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主体管辖范围内的劳动部门窗口进行投诉,交由相关人员受理。
提出申请: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提交材料:提供与争议我搜索到的资料和材料。
调解程序:劳动行政部门或调解组织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尝试达成和解协议。
结果反馈:如果调解成功,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如果调解失败,可以继续走仲裁或诉讼程序。
提交书面申请: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仲裁时效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以及我搜索到的资料材料。
副本提交: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受理决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会予以受理立案。
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答辩阶段:被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裁决结果: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四十五日内出具裁决结果。